在國務院諸多部門變革調整中,值得人們關注的是環境保護部,從成立到發展完善的十年時間,它作為一個新的國務院組成部門在2008年機構改革后閃亮登場。
根據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環保部設立的最初職責是負責擬訂并實施環境保護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監督管理環境污染防治,協調解決重大環境保護問題,還有環境政策的制訂和落實、法律的監督與執行、跨行政地區環境事務協調等任務。
而目前在部門機構職責上,環保部更加健全和完善,主要包括負責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基本制度、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承擔落實國家減排目標的責任、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等13項職責。
公開資料顯示,目前,環保部部長為李干杰,內設6名副部長,分別為黃潤秋、翟青、趙英民、劉華、吳海英、莊國泰。在機構設置上,有包括辦公廳在內的20個部機關,12個派出機構(華北、華東、華南、西北、西南、東北督察局及6個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20個直屬事業單位和7個社會團體等。
環保部的前身最早可追溯至1974年10月,當時成立的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制定環保的方針、政策和規定,審定全國環保規劃,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各地區、各部門的環保工作。
在此后的機構改革中,環保部先后經歷了六次大的變革:
從1982年5月國家建委、國家城建總局、建工總局、國家測繪局、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合并,共同組建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內設環境保護局);
到兩年后1984年成立的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
從1984年12月成立的國家環境保護局;
到1988年7月獨立的國家環境保護局(副部級)問世;’
再到1998年6月的國家環??偩郑ㄕ考墕挝唬?
直至2008年7月,國家環??偩衷俅紊墳閲噎h境保護部,成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需要關注的是,那時相關環保機構在調整后職能變化并不大。比如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成立后的主要職能仍是負責研究審定有關環保的方針、政策,提出規劃要求,領導和組織協調全國環保工作。在人事變動上,委員會主任由副總理兼任,辦事機構設在城鄉建設環保部(由環境保護局代行)。
1984年,城鄉建設環保部環保局改為國家環境保護局后仍歸城鄉建設環保部領導,也是國務院環保委員會辦事機構,主要負責全國環保的規劃、協調、監督和指導工作。
此后,環保工作才從城鄉建設部正式分離出來,國家環境保護局成立,明確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和國務院環保委員會辦事機構,綜合管理環保事務。
1998年,國務院環保委員會被撤銷,國家環保局升格為國家環保總局,成為國務院主管環保工作的直屬機構。
從1988年到2008年這二十年間,對于環保部來說,每隔十年都會經歷一次變革,其中2008年是一個重大的時間節點,而至今又走過了十年。
三十年間,中國經濟實現了較快發展,同時面臨的環境問題亟待突出,大氣、水、土壤等污染問題,已經嚴重影響和危害人們的生產和生活,整個國家迫切需要環保機構力量的增強,加大對環境綜合整治的力度。
細數歷次機構改革,環保部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顯,尤其是近十年,在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中,環保部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十八大以來,為了治理和改善環境問題,國家環保執法力度不斷加強,人們熟知的“大氣十條”、“水十條”和“土十條”就是在此間被推出。
其中,2013年9月10日,國務院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到2017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顆粒物濃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細顆粒物濃度分別下降25%、20%、15%左右;北京市細顆粒物年均濃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根據中央部署和安排,五年時間,環保部采取了一系列重大舉措。其中針對重點地區的污染問題,環保部著力施以重拳,比如2017年針對京津冀及周邊“2+26”城市的大氣污染問題,環保部開展了為期一年的環保強化督查行動,同時首次針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秋冬季大氣污染開展了強化督查、巡查行動。
這些大的舉動背后,環保部既是督查行動方案制定者,又是行動的組織者和實踐者,其職能作用得到了更大發揮。
2017年底,國家“大氣十條”確定的任務目標已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