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信部官網正式將《關于《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2017年版)公示,該目錄共計涉及14個子類重大技術裝備。其中,第六個大型環保及資源綜合利用裝備共21項,其中,污水處理及回收利用裝備4項,大氣污染防治裝備6項,固體廢棄物處理裝備5項,噪聲與振動控制1項,資源綜合利用技術裝備共12項,海水淡化成套裝備2項。根據工信部、財政部和保監會聯合出臺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政策,這些裝備將獲得相關補貼。
《關于開展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規定: 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堅持“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原則,由工信部制訂發布《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保監會及保險業行業協會指導監督保險公司為目錄內裝備定制綜合險,裝備制造企業自主投保,中央財政適當補貼投保企業保費。
對符合《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的裝備產品投保進行保險補償。首臺(套)裝備是指在用戶首次使用的前三臺(套)裝備產品;首批次裝備是指用戶首次使用的同品種、同技術規格參數、同批簽訂合同、同批生產的裝備產品。對列入《目錄》內裝備產品且投保“綜合險”或選擇國際通行條款投保的企業,中央財政按照不超過3%的費率和年度保費的80%予以補貼,市級配套剩余20%,補貼時間按保險期限據實核算,原則上不超過3年。
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是指經過自主創新,其品種、規格或技術參數等有重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但尚未取得市場業績的首臺(套)或首批次的裝備、系統和核心部件。其中首臺(套)裝備是指在第一臺(套)尚未驗收情況下的前三臺(套)裝備產品;首批次裝備是指首次同品種、同技術規格參數、同批簽訂合同、同批生產的裝備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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