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6個督查組共檢查78家企業(單位),發現14家涉氣企業存在環境問題。存在問題的企業中,屬于涉氣“散亂污”問題的1家,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的6家,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的2家,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問題的5家。
7月31日,駐河北省的8個督查組下沉至13個區縣,共對河北省《關于強力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意見》及18個專項實施方案(“1+18”專項方案)的261個具體任務點位完成情況進行了現場核實,發現19個具體點位存在進展緩慢、未完成或虛報等問題。其中發現突出的問題有:河北省唐山市需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72家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重點工業源治理任務,截至目前僅5家完成改造并通過驗收,13家在建,另有5家治理工作尚未開展;檢查發現唐山市寶珠家具有限公司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揮發性有機物(VOCs)直排;中車唐山機車車輛有限公司需在10月底前安裝新的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設施,目前仍處于論證階段,進展緩慢。滄州市需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166家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重點工業源治理任務,截至目前完成治理84家,完成率僅為50.6%;督查組隨機抽查滄州市新華區、運河區上報已完成VOCs整治企業,發現滄州市同鑫塑料有限公司并未完成治理;滄州東麗精細化工有限公司、達力普石油專用管有限公司兩家公司仍處于前期準備階段,進展緩慢。
7月31日,駐河南省的7個督查組下沉至8個區縣,對《河南省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7個實施方案》(“三治本三治標”方案)中20項任務的214個具體任務點位完成情況進行了抽查,發現9項任務的40個具體點位存在進展緩慢或未完成等問題。其中發現突出的問題有:督查組隨機抽查河南省開封市龍亭區“燃煤散燒治理”實施方案中燃煤大灶和經營性小煤爐取締情況時,發現午朝門、大興、北道門、北書店四個街道的18家餐飲飯店仍在使用燃煤爐灶。督查組隨機抽查新鄉市平原示范區的燃煤大灶和經營性小煤爐取締情況時,發現師寨鎮和原武鎮的10家餐飲飯店仍在使用燃煤大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