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環保部通報,要將從嚴治理“散亂污”企業作為強化督查的重點內容之一,對無法升級改造達標排放的企業,2017年9月底前一律關閉,下半年環保部將從嚴整治環保問題。京津冀及周邊:無法升級改造達標排放的企業9月底前全關停,將斷電、斷水、清場地。
下半年每個月的環保督查重點
8月督查重點:
督查各地是否于6月底前完成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高架源”自動監測設備安裝、聯網及運行情況;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情況。
9月督查重點:
9月底前,城市行政區域內所有燃煤鍋爐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大氣污染物執行特別排放限值。依法查處超標排放行為。督查各地是否完成錯峰生產方案及名單制定工作,重點行業中不執行錯峰生產的企業,要根據承擔任務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并按《工作方案》要求進行審批或備案。
10月之后督查重點:
(一)“小散亂污”企業10月底前取締任務完成情況;
(二)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以及茶爐大灶、經營性小煤爐10月底前淘汰工作完成情況;
(三)燃煤鍋爐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大氣污染物執行特別排放限值情況;
(四)鋼鐵、水泥等行業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情況;
(五)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情況。
2017年中央環保督察組分兩批次,對湖南、安徽、新疆、西藏、貴州、四川、山西、山東、天津、海南、遼寧、吉林、浙江、青海、福建等15個以上的省(市)進行督察。2017年中央環保督察第一批已在四月下旬進駐天津、山西、遼寧、安徽、福建、湖南、貴州,照此推算,第二批應該進駐山東、四川、浙江、吉林、新疆、西藏、海南、青海。水泥人網統計了已出臺的幾個省份的環保督查時間表。
各省市環保督查時間安排
京津冀地區
督查時間:第四批督查從7月14日開始,今年每個城市要督查25輪次。
督查范圍:“2+26”城市具體為北京、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保定、廊坊、滄州、衡水、邯鄲、邢臺市,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聊城、德州、濱州、濟寧、菏澤市,河南省鄭州、新鄉、鶴壁、安陽、焦作、濮陽、開封市。
督查內容: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查。
吉林省
督查時間:7月份啟動。
督查范圍:長春市、吉林市、四平市、遼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
督查內容: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吉林省掛牌督辦的突出環境問題、水污染防治的突出問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
山東省
督查時間:2017年6月28日-2018年3月31日,為期9個月。
督查范圍:7個傳輸通道城市,即: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
督查內容:一是重點行業企業環保設施運行及達標排放情況。二是“小散亂污”企業排查、取締情況。
江蘇省
督查時間:7月7日-8月5日。
督查范圍:徐州、南通和揚州市。
督查內容:重點了解市級黨委和政府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環境保護重點任務推進情況、區域環境質量改善情況、生態文明制度改革推進情況、突出環境問題及處理情況和環境保護責任落實情況等內容,重點督察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保不作為、亂作為的情況,重點督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和“263”專項行動進展情況。
四川省
督查時間:2017年5月-2018年2月(2017年11月-2018年2月為重點督查時間),為期10個月。
督查范圍:以成都、德陽、綿陽、遂寧、樂山、雅安、眉山、資陽8市為重點。
督查內容: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查。
廣東省
督查時間:2017年6月-2018年2月,為期9個月。
督查范圍:廣州、深圳、佛山、東莞、中山、江門、肇慶、清遠、云浮9市。
督查力度:全省調動約2000名環境執法人員,對9市開展為期9個月、18輪次的大氣和水污染防治專項督查。
督查內容:包括各地落實省“氣十條”、“水十條”、大氣強化措施工作進展情況,“散亂污”、“十小”企業、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設項目的取締情況,重點信訪案件處理情況,重點行業污染整治情況,重點流域污染整治情況,重點區域環境綜合整治情況,以及交辦的其他督查任務。
海南省
督查時間:今年7月底或者8月初開始,到8月底結束。
督查力度:加快推進園區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并結合海口市政府開展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排查專項工作責任分解表,細化研究制定方案,全力做好迎檢工作。
督查內容:對園區突出環境問題開展拉網式排查,一是明確責任,對梳理出的環境突出問題查找根源、做到責任明晰;對需要整改事項逐一限時整改;對調查中發現的問題,列出問題清單(如環保手續不完善的企業、危廢處置去向不明的企業、環保設施存在問題的企業等),經再次復查后,以列清單的方式報送至市環保局,必要時開展環保處罰工作;約談企業,堅決落實整改情況,對問題突出企業負責人進行約談督促。
除了上述地區有詳細安排外,青海、西藏、新疆、浙江等地區還沒有出詳細的時間安排,但據了解,環保督查組將于7月底8月初進駐這些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