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科學系統規劃、建設、管理福州濱海新城供排水系統,加快濱海新城建設步伐,經長樂區人民政府以ABO模式(授權-建設-運營)授權,近日,長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與福州市濱海水務發展有限公司簽署《福州市長樂區暨濱海新城供排水授權經營協議》,由福州市濱海水務發展有限公司全面負責福州濱海新城區域范圍內除污水處理廠外的所有供排水業務。經營期限三十年。
福州市長樂區暨濱海新城供排水授權經營協議簽約儀式
根據協議,福州市濱海水務發展有限公司將負責濱海新城供排水業務事宜。
供水業務區域范圍
以濱海新城區劃為基礎,范圍包含長樂區湖南鎮、漳港街道、文武砂鎮、古槐鎮、江田鎮、松下鎮、文嶺鎮、梅花鎮。
排水業務區域范圍
以濱海新城行政區劃內現狀濱海污水廠、規劃建設的空港及東湖污水廠的服務收集范圍為界,包含長樂區文武砂鎮、古槐鎮、江田鎮、松下鎮、湖南鎮、漳港街道及福州臨空經濟區。
濱海新城漳江路給水管道安裝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為充分發揮福州市濱海水務發展有限公司在資金、技術、人才、管理等方面的優勢,雙方本次合作創新性地采用了ABO模式。
據福州市濱海水務發展有限公司董事王楠介紹,ABO模式是一種新的政府項目建設模式,主要適用于以政府性資金為主要來源的公共工程項目(含新建、改建、擴建、維修改造等)。該模式的主要特點是,政府授權屬地國有公司公共服務項目業主職責,屬地國有公司負責整合主體資源、提供投資建設運營等整體服務,政府制定規則、考核績效并支付服務費。
福州市濱海水務發展有限公司
福州市濱海水務發展有限公司是福州市水務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在濱海新城設立的全資子公司。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濱海新城供排水系統采用該模式,有利于充分發揮福州市水務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在福州城市供排水管網建設、福州水系治理工程等方面積累的豐富經驗優勢,把供水保障、排水維護、施工建設、規劃設計、管網及水質監測檢驗等各種資源整合在一起,提高整體協作效率,加快推進濱海新城民生設施建設。